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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第三中学东校区(沭东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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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6 23:56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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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莒县第三中学东校区(沭东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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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第三中学东校区(沭东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与莒县第三中学主校区、南校区实行集团化办学。学校位于沭东新区进士路2号,占地135亩,建筑面积5.5万多平方米。学校先后荣获山东省绿色校园、2022年度红领巾奖章三星章、日照市第一批科普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一、校舍场地和设施配备

  学校教学楼的建筑设计现代化,外观采用玻璃幕墙,教室明亮宽敞,全部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互联网,现拥有60多个高标准智慧教室;30个现代化教学实验室、制作体验室等功能室;配有可容纳3000多人、内设淋浴、空调的学生公寓(初中学生可选择住宿);建有可供3000人同时就餐的学生餐厅;目前,在校学生2800余人,初中部、小学部共计有57个教学班;现有专职教师178人,其他各类服务人员近70人。

  学校注重校园绿化和环境营造,校园内种植了大量的树木和花草,形成了美丽而宜人的校园景观。学校还拥有优质的运动场地和完善的体育设施,如篮球场、足球场、乒乓球室等,满足学生的运动需求。

二、师资调配

学校拥有一支业务水平高、乐于创新、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为创办优质学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与主校区进行交流和教研,帮助教师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提高教学技能,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此外,学校还定期组织听评课活动,教师们可以相互观摩教学,听取和分享教学经验,共同探讨教学中的问题和改进方法,不仅促进了师资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也提高了整体教学质量。

三、校园文化

莒县三中东校区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发展为目标,注重校园文化的建设,积极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校园氛围。通过举办各类学术竞赛、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塑造优良的学风。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学校开展心理健康讲座、社会实践等德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学校设有丰富多样的体育设施和艺术教室,开设各种体育课程和艺术课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和艺术活动,培养他们的身心素质。此外,学校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如举办校庆活动、文化节、主题讲座等,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和交流的平台。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还促进了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和友谊的培养。

四、管理一体化

东校区在集团一体化管理过程中,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管理水平。通过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实现教学方式的转变、构建“德育动力系统、精细化管理调控系统和高效课堂方法系统”三大系统等措施,学校实现了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和管理效能的全面提升,管理一体化的理念和实践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科学、高效,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教学环境和培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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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

小学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学区内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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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划分

    小学部:沭河以东、日照路以南、宝珠山路以西、银杏大道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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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部:沭河以东、文心路以北商品住宅小区及银杏大道以北、宝珠山路以西原店子集街道中心初级中学招生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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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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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顺序



(1)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籍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均在学区内。
②房产(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学区内,户籍不在学区内。
③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同一户籍簿,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④户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

(2)户籍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⑤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

⑥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有固定经营场所、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正规营业执照)、务工(指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务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3)其他情况

 ⑦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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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位

      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爱山东”或“日照通”APP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根据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因系统原因无法调取填报信息,需手动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前往莒县三中现场提出申请,学校安排专人提供服务,指导监护人网上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咨询时间:

8月1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地点:

莒县第三中学东校区(沭东实验学校)初中部、小学部一号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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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报和审核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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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①户籍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均在学区内:全家户籍簿、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籍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信息。
②房产(房屋产权证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学区内,户籍不在学区内:全家户籍簿、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籍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信息。
③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区内同一户籍簿,并长期同住在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全家户籍簿、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父母及适龄儿童无不动产等信息。
④户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名下无房产:全家户籍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及适龄儿童无不动产等信息。
入学顺序③、④中的“父母及适龄儿童无不动产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需家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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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

⑤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全家户籍簿、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籍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等信息。

⑥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经商、务工:父母身份证、全家户籍簿;县公安局签发的居住证,若未办理居住证,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经商人员提供),与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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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⑦其他符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符合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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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安排:8月9日—8月17日

     招生学校根据大数据平台对监护人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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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认定

(1)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入学,提报户籍簿、购房合同、交全款票据、半年以上水电暖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可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学校。

(2)因棚户区改造等原因拆迁的居民子女入学,安置房已交付或有其他房产的,填报安置房或其他房产所属招生区域学校;安置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的,填报原所属招生区域学校,若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有空余学位,也可在租房地址所属招生区域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3)在城区购买房产但尚未建成入住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暂不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确定就读学校。

(5)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保障政策。

(6)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房屋产权证签发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

(7)自2018年8月1日起,同一房产在一个学段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依据。

(8)因学区调整造成同一家庭户适龄儿童不在同一学校的,可由监护人自主选择到新划定的学区所属学校申请入学,或到本家庭户已入学学生所在学校申请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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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经过资格审查并公示通过的学生中,按“入学顺序”先后安排入学。

共分三个批次安排入学:第一批次入学、第二批次入学、调剂入学。

(1)第一批次入学

 ①通过资格审查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安排入学。

 ②通过资格审查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入学顺序”先后安排入学,安排满招生计划为止。同一入学顺序学生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以电脑派位随机抽取的方式安排该顺序学生入学。未被随机派位抽取的学生以及该顺序后的学生,参加其他有招生计划缺额的学校第二批次入学。
 随机派位由招生学校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教体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责任督学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第一批次安排入学结束后,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学校入学人数及招生计划缺额情况。未被第一批次安排入学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监护人持报名信息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有计划缺额的学校报名申请学位。已被第一批次安排入学的学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2)第二批次入学

 有招生计划缺额的招生学校对第二批次报名申请学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生计划缺额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安排入学。

 ①审查通过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缺额,全部安排入学。
 ②审查通过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缺额,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未被安排入学的学生,参加调剂入学。

(3)调剂入学

 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招生学校计划缺额情况,经第一、第二批次未安排入学且符合在城区就读的学生,由监护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有计划缺额的学校申请学位,调剂安排入学。
 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安排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负责对监护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名资格。提报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取消所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符合在城区就读的一律调剂安排入学,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符合在城区就读但未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学位的,调剂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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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对于符合入学和转学条件的学生,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要妥善安排其入学或转学。除经教体、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能上尽上,应入尽入。

(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实行特长生招生,严禁初中学校招收复读生占用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凡网上报名且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一律不得另择他校就读,其他学校也不得违规接收,违规接收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 

 (三)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学校通过爱莒县“文心号”、在校门口设立公示栏、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将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提交的证件等向社会公布,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透明。要积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严格执行《莒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莒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的通知》(莒教发〔2014〕30号)要求,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要加强对阳光分班的监督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班主任等到分班现场,监督阳光分班过程。

(四)严格控制班额

学校认真落实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新招年级班额全部控制在55人以下。

(五)统筹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权利

1.保障家庭困难学生入学。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3.保障残疾儿童入学。

4.做好特殊心理、特异体质等学生入学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学校纪委成立专门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阳光招生、公平招生。请社会监督,请广大家长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莒县教体局咨询电话:6222394(教育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6207711(办公室)

监督举报邮箱:jxjyjjjk@rz.shangdong.cn

莒县第三中学东校区(沭东实验学校)咨询、监督电话:622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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